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8年)的广州
1949年11月11日,广州市各界群众20万人隆重举行庆祝广州解放及人民解放军入城仪式。
1949年11月27日,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广州市政府召开,12月1日闭幕,各党派、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代表365人参加会议。
1950年,广州市展开了大规模的剿匪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很快将反动势力基本肃清。
1950年12月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实行郊区土地改革的布告》,决定今冬明春在郊区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3月27日-28日,广州市郊区农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宣布市郊土地改革全部胜利完成。1951年7月25日,中共广州市委发出《放手发动群众,贯彻工厂企业民主改革的指示》,在全市开展城市民主改革运动。
1953年至1956年,广州市开展了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10月27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干部会议,部署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从11月9日起,各地人民公社实行吃饭不要钱,粮食不限量的供给制度。人民公社化运动一度蔓延到城区。12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仍实行按劳分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1959年,确立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生产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1958年,在中共中央“全民皆兵”的号召下,广州掀起大办民兵的热潮,是年民兵发展到40个师,共76.8万人,其中基干民兵31.2万人,普通民兵45.6万人。
1966年6月广东及广州“文化大革命”拉开序幕。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刊登《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报道。编者引述了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家的再教育,很有必要。随后,全国各地掀起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奔赴农业生产第一线的运动。这一年,广州市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生及街道青年有10万人到农村安家落户。1969年4月,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印发工作会议纪要,决定年再动员10万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
1969年8月29日,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立即深入开展群众性革命大批判运动的通知,批判“洋奴哲学”、“爬行主义”、“生产第一,专家治厂”、“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等。9月2日,市革委会召开会议,号召“彻底批判无政府主义”。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广州遭受了严重的冲击,尤其是文革初期,职工队伍分裂为对立的两大派,许多企业停工停产,全市工业生产大幅度下降。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广州的工业生产和建设有了明显的好转。由于广大职工积极生产,减少了“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所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