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开始寒假借书。办理寒假借书前,必须还清本学期(12月20日前)所借阅图书。
寒假图书借阅期限:12月21日至3月5日。超期者将按章处理。
12月21日前所借阅图书的期限不变,为30天。逾期者将按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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