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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借书现已可以办理

2008/12/15 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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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开始寒假借书。办理寒假借书前,必须还清本学期(12月15日前)所借阅图书。

寒假图书借阅期限:12月15日至明年3月6日。超期者将按章处理。

12月15日前所借阅图书的期限不变,为30天。逾期者将按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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